问:小微企业到达增值税制度划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如何举行会计处置惩罚?
答:对于小微企业到达增值税制度划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置惩罚划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划定举行会计处置惩罚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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